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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保险单生效日开始至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止;第二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为自出生日起至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止。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女性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30天后,同时在妊娠期间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附表一(《女性妊娠特定疾病的定义及给付比例》)中列明的妊娠特定疾病,并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以投保时选择的投保档次所确定的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照附表一中列明的该项女性妊娠特定疾病给付比例,给付女性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如第一被保险人同时患有多种妊娠疾病,我们将按给付比例分别给付女性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累计给付不超过所投保档次确定的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当累计给付达到所投保档次确定的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对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全部终止。
分娩身故保险金第一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因分娩身故,我们将按所投保档次确定的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向分娩身故受益人给付分娩身故保险金。
如果第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已发生女性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则在给付分娩身故保险金时,我们将扣除已给付女性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的金额。
我们给付分娩身故保险金后,本主险合同对第一被保险人的责任全部终止。
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第二被保险人自分娩之日起28天后仍生存,且在本主险合同其保险期间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附表二(《先天性疾病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及先天性疾病定义》)中约定的先天性疾病时,我们以投保时所选择的投保档次确定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表二中列明的该项先天性疾病之给付比例,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仅以一次为限。不论被保险人之人数多少,我们仅就其中之一所患先天性疾病一次性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不论同一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疾病种类之多少,我们仅就该被保险人同一次申请的先天性疾病中赔付比例最高者一次性进行赔付。
我们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后,本主险合同对第二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新生儿身故保险金
第二被保险人自分娩之日起28天内身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向新生儿身故受益人一次性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无论新生儿胎数多少,我们仅按照一胎新生儿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
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仅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后,本主险合同对第二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附件
附表一:《女性妊娠特定疾病的定义及给付比例》
疾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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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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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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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漫性血
管内凝血 |
是指广泛微血管血栓形成,导致微循环障碍、凝血因子消耗及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而引起的以出血、休克及器官功能衰竭为主要临床症状的综合征。临床上至少具有如下两项表现:严重出血、血栓栓塞、低血压休克、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被保险人的上述临床表现须在妊娠期间发生,并经本公司认可的临床医师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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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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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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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羊水进入母体循环所导致的急性呼吸窘迫或休克。需经专科医生确诊,且必须提供有呼吸困难、凝血功能障碍、休克等相关医学证明文件,并经胸部X光检查或血液沉淀试验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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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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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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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又称为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指血压持续高于160/110mmHg及蛋白尿≥5g/24h或尿常规中蛋白(++)?D(++++)和(或)伴水肿,有头痛等自觉症状,并且有抽搐或昏迷。理赔时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8项条件中的两项:(1) 血肌酐升高(>1.6mg%)
(2) 少尿(24小时总尿量少于500毫升) (3) 出现神经系统的异常或视力异常 (4) 肺水肿 (5) 黄疸进行性加重 (6) 胎儿宫内死亡 (7) 血小板减少,凝血症 (8) HELLP综合征(合并溶血、转氨酶升高、血小板减少)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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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葡萄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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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一种高度恶性的赘瘤,源于胎盘合胞体滋养层及细胞滋养层组成的不规则之片层及索带,包括赘瘤细胞浸润至血管。该疾病的诊断必须有组织细胞检查报告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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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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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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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怀孕28周以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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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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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早期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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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怀孕满二十周后,胎盘于胎儿产出前先行脱离,以致胎儿窘迫或母体休克。胎盘早期脱离需达第二或第三级的脱离而施以紧急剖腹产手术,并经本公司认可的临床医师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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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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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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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受精卵种植在子宫体腔以外部位的妊娠,其诊断必须经剖腹或腹腔镜检查证实,并已经手术而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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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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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先天性疾病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及先天性疾病定义》
疾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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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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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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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裂或颅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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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脊椎或颅骨不完全闭合,导致脊髓脊膜突出,脑(脊)膜突出或脑膨出,合并大小便失禁,部分或完全性下肢瘫痪或畸形等神经学上的异常,但不包括由X 线摄片发现的没有合并脊椎脊膜突出或脑(脊)膜突出的隐形脊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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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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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两肢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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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先天性完全肘关节远端双手及前臂的缺失,或膝关节远端及小腿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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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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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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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生前或出生时发生的大脑运动神经元的损害,需同时符合以下所列情况:
(1)非进行性的中枢性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2)有严重的神经学损害的证据,至少两个肢体以上的肌肉痉挛或张力障碍。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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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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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染色体的数目或结构异常所致的疾病,经染色体核型分析检查,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三种疾病之一者:
a)13-三体综合征:第十三对染色体异常,出现三个染色体; b)18-三体综合征:第十八对染色体异常,出现三个染色体; c)21-三体综合征:第二十一对染色体异常,出现三个染色体或转位。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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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乐氏四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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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心脏的解剖学异常,导致右心室流出道梗阻引起的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须由超声心动、或核磁共振检查(MRI)、或心血管造影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同时存在以下四种心脏病理或心脏结构改变:
(1)右心室流出道狭窄(肺动脉狭窄); (2)室间隔缺损; (3)主动脉骑跨于左右心室; (4)右心室肥厚。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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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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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心房间隔发育不全而形成的左右心房间的异常交通,在心房水平产生左向右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并且因此实施了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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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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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室间隔缺损修补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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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心室间隔发育不全而形成的左右心室间的异常交通,在心室水平产生左向右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并且因此实施了室间隔缺损修补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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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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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性大动脉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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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胚胎发育异常导致大动脉位置及它们与心室连接不一致的先天性心脏病,经超声心动或心导管及心血管造影检查证实:主动脉位于前方,起于右心室,接受体循环的经脉血;肺动脉位于后方,起于左心室,接受经肺循环氧和的动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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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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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食管闭锁或食管气管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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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食管闭锁是指因发育异常造成的食管通道不连贯,须经X线胃管检查或X线造影检查证实,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
(1)食管闭锁,近端或远端或远近端为盲端,无瘘; (2)食管闭锁,近端或远端或远近端为盲端,有瘘与气管相通; (3)无食管闭锁,但有瘘与气管相通。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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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髋关节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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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髋臼或股骨头发育不良而导致的髋关节脱位,进行了髋关节切开复位手术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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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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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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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先天性脑积水(即先天性的脑脊液循环或吸收功能障碍,使脑脊液大量积滞而导致脑室或蛛网膜下腔扩大),而实施的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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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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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肛门闭锁矫正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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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以下类型中的任何一种原因而进行的矫正手术:
(1)肛门直肠的发育不良并直肠膀胱瘘; (2)直肠盲肠在会阴肌群以上的直肠闭锁; (3)肠管,尿道和阴道均开口于同一排泄腔。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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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裂及腭裂修补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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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唇、牙槽骨和腭的单侧或双侧的完全崩裂而进行的修补手术,但不包括没有腭裂的单纯唇裂为原因而实施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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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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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尿道下裂矫正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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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因发育不良而导致的尿道外口位于阴茎腹侧的异常位置,并已经实施相应的外科矫形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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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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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修补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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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胎儿期连接肺动脉与主动脉之间的动脉导管在出生后4周后,仍持续开放,未产生功能性关闭,造成主动脉血液向肺动脉分流,并且因此实施了动脉导管未闭修补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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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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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长城爱相依母婴疾病保险费率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保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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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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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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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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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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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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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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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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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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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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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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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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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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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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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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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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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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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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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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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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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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