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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四季度,保监会针对当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查处的违法违规情况,向14家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近日,保监会详细通报了14家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整改规范中介业务管理相关情况。
13家公司处理责任人员350人次
通报指出,有13家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期报送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这13家公司按照监管函要求,以印发专项工作通知、转发保监会文件,召开系统工作会议等方式,主动全面通报查处情况、传达监管要求、加强合规教育、部署自查自纠、开展内部问责。其中,多家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或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自查自纠中,有的公司省级分公司对三四级机构抽查面普遍达到30%至40%,总公司组织对分公司的抽查面达40%。
通报指出,13家公司普遍按照监管要求,针对基层机构被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和整改自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共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50人次,其中,降职4人、撤职8人、免职2人、解聘2人、辞退17人、开除5人、警告48人、记过15人、通报批评138人、罚款111人次合计64.47万元,多家公司对存在问题的省级公司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作出了撤职、降职等处分。
同时,总公司管控意识增强,通过调整内部管理架构、加强授权管理、加强财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合规考核指标等内容,修订完善中介渠道和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中介业务合规管理,有的公司中介业务实行“跟单、跟人、跟卡和跟渠道”管理,提高手续费佣金支付各个环节的规范透明度,着力压缩基层机构违法违规空间。
部分公司对整改要求阳奉阴违
通报同时指出,个别公司特别是有的大公司在认识上仍存在偏差,不从主观认识和公司管理上去深刻反思问题根源,而片面将违法违规归结于外在因素、外部原因,内部责任追究存在层次不够高、范围不够宽、震慑力不够强等问题。
通报特别强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和监管函的具体要求,既未报送整改情况,又未作出任何说明。
保监会有关负责任人表示,尽管这样,一些公司却没有看到监管的用心,对基层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为然,对监管查处的问题避重就轻,对监管提出的整改要求不理不睬或者阳奉阴违。
中国人保违法保险法和监管函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内部管理环节没有理顺。保监会近日向该公司发出通知就此事实进行了确认,在此基础上将严肃依法予以处理。
部分公司纵容指使基层公司违规
这位负责人表示,保监会通过几年来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深刻感觉到“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一些公司制度和流程不严密,业务财务管理系统没有无缝对接,为基层机构预设了中介业务违法操作的空间和余地;相当一部分公司管理粗放,以简单费用包干制取代对基层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的审查和管控;更有一些公司默许、迁就、甚至变相纵容基层机构铤而走险,本级或上级相关管理人员以电子邮件、内部BBS平台等方式,诱导、指使经办人员违法违规操作。
这位负责人说,要从根本上治理中介业务乱象,必须坚持检查基层机构不放松,坚持强化总公司管控责任不放松。只有在持续不断地严查重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督促总公司全面整改,才能切实督促引导保险公司建立起中介业务合法合规发展的长效机制。
据悉,在2010、2011年中介业务检查工作中,保监会向问题比较普遍和突出的保险公司发出了29份监管函,保监会表示,监管效果正在显现。今后,保监会将继续针对违法违规金额较大、性质恶劣、情况严重的保险公司,实施包括下发监管函在内的进一步监管措施,必要的还将实施现场检查等必要监管举措。